解除监视居住的规定与程序
绍兴法律咨询
2025-04-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是指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通常在案件发生后、现场侦查结束或者因不具备其他强制措施条件而不能予以逮捕的情况下实施。解除监视居住的程序如下:第一步,公安机关可以自行撤销监视居住;第二步,被监视居住的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三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解除监视居住的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及时通知其家属。这是关于告知家属的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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